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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費城戰神》-- Allen Iverson。

我對於這個號稱六呎﹙ 183cm﹚的小後衛,是從原本大多數前輩球員當時的主流看法﹙太過獨﹚,逐漸轉變成因其場上永不言敗的鬥志,而為之感動、進而欣賞。

曾經來訪台灣,在當時還未正式加入 NIKE 成為經理的球評 Kenny高景炎親身訪問的文章中,說他目測這個 Reebek 頭牌球星的身高,應該不滿 180。

看了這段關於他身高假說的臆測,令身為恨天高一族的我不由得佩服起來,他竟能夠在眾多肌林肉雨的 NBA禁區中來去自如,得分如探囊取物!

我被他目眩神迷的速度吸引住。

也被他永遠把每一場比賽視為自己生涯最後一場比賽的求勝慾望給震驚,這樣的求勝慾,似乎跟某個非人哉的球員有點雷同。

曾幾何時,我如同許多台灣球迷一樣,只喜歡那個名字叫 Micheal的外星人﹙非人﹚,以及由他所領軍的「紅色牛頭」隊。

當被大鳥號稱耶穌附身的老喬,在98年對爵士隊的羅素神來一推,創下本該是他球員生涯最完美的句點後,我也開始緊張了起來;緊張一直以來將Jordan視為看 NBA唯一理由的我,即將喪失看球的動力。

於是我開始把眼光轉移到其他隊伍的新興看板球星,想重尋看球的熱情。

當時有一度我將對於喬神的喜愛,轉移到與之身形相仿、動作更是極盡模仿之能事的湖人高中跳級小將,人稱愛秀鬼的 Kobe Bryant身上。

但隨即發現當時的他,既使多受球迷的愛戴,湖人仍舊是俠客O’Neal的球隊。

於是我漸漸把目光轉移到曾經擁有光榮歷史的費城,那一個出道之年就被老前輩巴克利笑稱其為「I、Me、Myself」,並說他在球場上不需要尊重任何人﹙被媒體簡略了球場上三個字﹚,新人球季就打破過去張伯倫的連四場得分超過40分的新人紀錄、過人如喝水的96年梯新人王,「費城戰神」艾佛森﹙ Allen Iverson﹚。

如前述,當那個不是人的喬大帝還統治著 NBA時,我的眼中根本容不下任何其他球員,尤其是那個雖然連續五場得分超過40分,但所屬球隊卻五連敗的 Allen Iverson!

想當時,我還只是個高中二年級的小毛頭,班上有一個說的一嘴好球的費城球迷,常常跟我對於 NBA的事情鬥嘴,可是他始終鬥不過我。

因為即使費城當初擁有柯曼、史代課老師、 Jim Jackson....等一堆才華洋溢的好球員,就是沒有相對應的好成績。

在那個「不懂門道,只懂熱鬧」的青澀稚齡﹙不是志玲.. orz﹚,我就曾經一度因為其低蕩至大西洋區谷底邊緣的戰績,而認為費城是一個沒有未來的球隊,乃至於隊中最恐怖的得分機器---- Iverson。

但我也著實深深地記得,他在罰球線弧頂用他名聞遐邇的 crossover﹙左右換手運球﹚的假動作騙過Jordan,然後跳投得分的那個經典one on one好球。

第一次開始紮紮實實喜歡上這個當時大部分的球迷都認為他愛自幹的小子,說來也有點私心;當時的某一天下午,我去了那時候最常去的球場打球,當天在手風極順的情況下,大展身手、遠投近切、無往不利。

那時有一個認識蠻久的球友,在那天打完球之後的聊天中,說他覺得我的球風很像 NBA那個史上最矮的選秀狀元---- Allen Iverson!

沒想到,因為這樣的一句話,我開始對戰神小艾,起了莫名的同仇敵愾的心。

這才知道原來我那個說的一嘴好球的同學,為什麼肯支持一個戰績這麼差的球隊?因為看著自己所支持的球隊慢慢地由黑轉紅、從跌停變漲停,那種感覺,是支持一支像三連霸的公牛隊所完全無法感受到的。

就因為同仇敵愾、就因為被形容成球風相似。

就這樣,我開始對 Allen Iverson乃至於 Sixers ,都感興趣了起來。

於是,我便開始研究起小艾,也開始喜歡起小艾;當時,正是 NBA五十年來第一次封館、M.J.第二次退休、場次減少至50場的縮水球季,1998--1999的 NBA!

這年,小艾奪取後喬丹時代的第一位得分王,更率隊勇闖季後賽第二輪。

當時成為新科得分王的他表示:「你知道有多少人恨死我了嗎?這些人根本不希望我是得分王。以我本身的觀察,即使我潔身自愛不捲入是非、躍登新一代得分王、把球隊帶進季後賽,仍有許多人不認為我是NBA代言人。」

我聽到小艾這樣的抱怨,也很替他抱不平。所幸,他已經讓那些批評者忙著撿滿地的眼鏡碎片,同時讓我們這些支持者喜上眉梢、雀躍不已!

那個球季,七六人在小艾的帶領下,在季後賽第一輪以三比一淘汰了當年的東區第三種子。贏得勝利的三場,小艾分別得到30、33、37分的「正常」演出,輕鬆做掉由「一分錢」哈達威所領軍的魔術隊;雖然在第二輪敗給溜馬,但Sixers & Allen Iverson的未來一片看好,前途彷如一條康莊大道!

這個球季七六人隊的成功,讓 Iverson從喬治城大學棄學後,首度嚐到身處強隊的樂趣。他說:「這意義非常重大,我覺得我好像『出運』了,別人開始認清我的好,這種感覺太棒了!」

沒錯,身為小艾的球迷,看著他與球隊一起起飛的感覺,的確是太棒了!

2000--2001年球季無疑是小艾球員生涯的「第一波」高潮。帶著滿身的傷痕,他拿下當季的明星賽 MVP以及例行賽 MVP, Coach Brown也順理成章拿下年度最佳總教練、死黨 Mckie拿下當年最佳第六人等殊榮,而在真槍實彈的季後賽中更展現了他「 King Of Crossover」的得分本領。

與溜馬的季後賽宿敵之爭,與公鹿三劍客的砍分,與暴龍之子、加拿大飛人卡特攻至最後一刻的慘烈戰役,正式豎立起 Allen Iverson當世無可匹敵的旺盛鬥志。

闖進年度總冠軍賽的嬌小七六人隊,面對身形龐大的俠客,美國當地的媒體一面倒的看扁東區冠軍,費城的戰神在第一場比賽中,就令所有唱衰者都閉上了烏鴉嘴。

比賽戰局拉至延長賽,惱人的 Lue如狗皮膏藥的防守,似乎看管住了七六人的首席砲台,可是戰神之稱不是浪得,底線要到球後面對 Lue的防守,做了幾個刺探步、下球、眼睛直盯著防守者的腳步,「Got It!」球兒由跨下換至左手、急停,防守的 Lue重心被晃的琅傖跌倒,小艾立即趁勢收球出手、漂亮的Follow Through完美地停在空中、兩分中的,小艾睥睨著倒在地板上的 Lue,非常具有氣勢的,跨。了。過。去!

身為戰神小艾的球迷,看著他奮戰到最後終於獲得勝利的滋味,太棒了!

「令人難以置信的潛力,閃電般的速度,卻自私且不在乎球賽流程。」

這是 NBA選秀球探在96年時對 Iverson的評語;讚賞、正面的評論是來自於 Iverson的傑出表現,負面態度則如同影子般,是 Iverson光芒萬丈下的產物,不值得驚訝。

這種雙面評價在 Iverson進入 NBA後更是常見,然而,哪個才是真正的 Iverson呢?

他的起步太快,爆發力太強,因此守住他太難。
-- Eddie Jones

守住他是個艱困的挑戰,他的速度太快。
-- Scottie Pippen

他快如閃電,懂得控制節奏避免失誤,我喜歡他的球風。
-- Tim Hardaway

我已經厭倦防守他,因為根本守不住。
-- Travis Best

NBA球員都該建立起與Iverson相同的自信。
-- Isaiah Rider

我期待每晚都能與他對陣,那是場戰爭。
-- Stephon Marbury

他的表現值得我花錢一看。
-- Phil Jackson

過去,對 Iverson那幫派辮子髮型與寬大短褲的批評聲,未曾斷絕。當年 NBA當局還封 Iverson為全聯盟最差裝扮。甚至一名小球迷當著小艾的面,說他像極了住家附近遊晃的不良少年,而當時許多大老級的前輩們總喜歡用蠢蛋來形容 Iverson。

我想,事實已經證明了誰是蠢蛋,而誰是天才。

曾經聲名狼藉的過去,給小艾帶來了不少困擾,但他不會去迴避它,那些被認為造成他形象大壞的狐群狗黨,他一個也不想和他們一刀兩斷。

他說:「我不想被貼上壞東西的標籤,因為我曉得我不是。媒體就是喜歡貼人家標籤!他們的心態是--因為他犯過錯,所以他是壞小孩。過不了多久,他們就沒東西好寫了,因為我安分守己。」

如今他已擔任過美國國家代表隊的隊長,他已被廣大的美國球迷認同,認為他是球場上名符其實的鬥士、是真真正正的籃球員。

除此之外,費城戰神更挾帶著無窮的個人魅力,將黑人嘻哈風徹底帶進 NBA,並影響越來越多年輕球員的穿著打扮。他無疑也是一個 NBA劃時代的開創者。

小艾的母親 Ann,幾乎每場七六人主場的比賽,她都會到場為愛子吶喊加油,手上總會拿著巨型海報,上面寫著:「 3號,我的兒子!」

在戰神球員生涯間,我也想親自到費城看球,並且也要舉一張海報,上面寫著:「 3號,我的偶像!」


2005/1/15 changyiy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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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張藝耀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