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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定義一個學術名詞,必須要有宏觀的視角,方能涵蓋各種情況
下皆可適用的意義。因此在為『新聞』(News)一詞下定義前,我選
擇先閱覽過去學術文獻的定義,或新聞傳播業界人士之解釋,以便釐
清自身在觀念上的某些謬誤,並補足自身思考不周全之處。

即便東華圖書館的館藏還不算頂尖,但數十本相關新聞書籍中所
列之新聞定義,仍可說是五花八門、質量繁複,在此僅列出幾則個人
較為認同的定義,並以此發展出我自己對於『新聞』一詞的定義。
(相關參考資料詳列於文末)

曾任美國西北大學教授的麥道高(Curtis D.MacDongall)、國內
的資深新聞學者王洪鈞以及《英漢大眾傳播辭典》對於『新聞』一詞
皆擁有相當雷同的定義:「對一個足以引起讀者興趣的觀念及事情,
在不違背正確原則下所做的最新報導;通常新聞在媒體中刊載或播映
,其取捨由專業人員按其新聞價值(News Value)來予以衡量。」

上述的定義頗具水準,但一與現今網路傳播世代之新聞相比,明
顯顯的過於正經八百:在網路新聞求新求快的市場領導下,在擁擠狹
小的台灣島上電視新聞台的密度如此之高,『太陽底下無新鮮事』,
於是乎新聞廣告化日趨嚴重,有時身為閱聽人的我在收看『新聞』時
,幾乎快分不清何者是廣告(Advertisement)何者是新聞,『置入性
行銷』(Product Placement)大舉入侵新聞殿堂,不論電子媒介抑或
平面刊物,新聞價值似乎越來越被棄如敝屣,唯有收視率(Rating)
才是老大,像如今盛行各大電視台的娛樂新聞,經常以未經證實的八
卦消息當作報導內容,就完全與上述定義相悖。

前述定義忽略了新聞也可能是一個商品的事實,而後華萊熙
(Mike Wallach)於New School for Social Researsh發表了一個夾
敘夾議的定義,被評選為第一名:『新聞是一種商品,由媒體分配,
供給認識文字者以消費,每天把新鮮的事物送到市場;但是具有腐敗
性。新聞在智力方面、情緒方面、興趣方面,用文字將世界、國家、
省、洲及都市所發生的事件,表現出來;這些事件,不論是社會的、
經濟的、經濟的、政治的、科學的或是個人的,須有引起多數人注意
的重要性才行。其製造的慎重,品質的優良以及純正與否,均反應製
造者的名譽,可信任與否?若以虛偽代替之真實或捏造消息,都是欺
瞞公眾的信任,對一般人身心的健康,不啻是一種威脅。』

華氏如此夾敘夾議之論述,的確企圖兼顧各個環節,但在『由媒
體分配,供給認識文字者以消費』卻充斥著濃濃的布爾喬亞
(Bourgeois)味,並自詡為優越的專業工作者,而事實並不然;新聞
提供者(媒體與記者)無須證照也不限學門的低門檻,最多也只能稱
的上是半專業(Semi-professional)。像上禮拜中國時報有一篇專欄
記者林照真所寫的『資深記者的墮落』一樣,越來越多挾過去記者光
環之名行登台作秀之實,大上談話性節目口無遮攔,甚至淪為泛統
(飯桶)或泛獨(販毒)派的專任辯師、打手,輕易踐踏記者的新聞專
業義理(Professional Ideology)。

即便如此,華萊熙此定義仍有頗多值得借光之處,我打算繼續綜覽
各家之見,並以Wallach相同的夾敘夾議的論述方式來為我自己的新聞
下一個定義。

已故傳播學大師宣偉伯(Wilbur Schramn,1907-1987),於1985年
的一次公開演講中,認為現代傳播科技的發達,已使讀者置身於新聞之
中,親自看到、聽到或讀到新聞,因此力言新聞本質,已由「資訊提供」
(Provide information)轉變為「經驗分享」(Share experience),也
因此新聞並不一定要是閱聽人聽所未聽、聞所未聞,而可以是媒體
(Media)替閱聽人議題建構(Agenda-building)乃至於議題設定
(Agenda-settimg)出來的產品。

君不見上禮拜中國時報9月14日2版的短評『何苦博命演出』,探討
「在鏡頭前游泳」以示災情嚴重之弊病,部分電視記者不但誇大報導災情
的範圍及淹水程度,有的更是「蹲下造成水深即胸效果」、「故意搭橡皮
艇製造積水嚴重效果」,這種報導已經不是事實真相,而是「加工製造」
的假象。此舉不可取,卻是『新聞是商業競爭下的產物』的明證。

這與美國學者史賓塞(Lyle Spencer)偏向使用與滿足導向的定義不
謀而合:『新聞是任何即時的事情、意念或意見,他使一個社區中的大多
數人感到興趣或受影響,並因此想瞭解。』

史賓塞相當使用者導向的界定,「新聞在追求多數閱聽人的認同」,
但卻也因此變相衍生出許多狗仔、八卦等加油添醋的新聞,以北美傳播學
派的使用與滿足理論為無限上綱,認定觀眾有知的權利,便大行其道,此
風不可長,但,早已風行草偃。

我個人認為新聞固然可以視為商品,但最基本的專業義理(重視尊嚴
、榮譽與客觀性)卻不容被抹煞,一如由松島菜菜子與福山雅治主演,劇
情講述新聞工作團隊的日劇『美女或野獸』,當中有好幾個橋段,就是記
者(或製作人)在收視率與道德良知兩相權衡的情況下,最後仍選擇維持
那新聞工作者(Journalist)的底線—重視尊嚴、榮譽與客觀性。

概念源自李溫(Kurt Lewin)的『守門人』(Gatekeeper)也是一個
新聞的基本意涵,雖然此理論有過於誇大守門人的權限與職業角色的預存
立場,但不可否認的,新聞工作者的確替閱聽人守著新聞傳播的第一道關
口,所報導的內容將會影響數以萬計的的閱聽人,想些什麼(What to think)。

綜合上述各家對於新聞定義之長,我為『新聞』界定出以下的定義:


『在世界為數眾多的訊息(Information)中,新聞工作者盡可能以客觀角
度審查每個事件(Event)之新聞價值,為閱聽人選擇新聞價值高而值得接
收之訊息、事件來報導,且很有可能會引起社會輿論的熱烈迴響。訊息、
事件為大多數人前所未聞,但不一定是最新發生的事,只要是公眾
(Public)大部分都未知,且具有新聞價值,就可報導之。報導內容必
須是正確無誤的事實(Fact)。』



最後,我引用彭家發教授《新聞論》一書第一章(緒論)的結尾作結:
『新聞提供者(媒體),新聞接受者(閱聽人),以及新聞研究者(評論
家)這三頭馬車,何時方能「殊途同歸」(對新聞的定義、價值看法一致)
?而普天之下,智者誰屬?』

我想,智者已經呼之欲出了!



2004/9/21 changyiy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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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1、翁秀琪(民81):《大眾傳播理論與實證》。台北:三民。
2、彭家發(民81):《新聞論》。台北:三民。
3、鄭貞銘(民84):《新聞原理》。台北:五南。
4、世新大學傳播研究所對談:第二單元《新聞的內涵》。
http://cc.shu.edu.tw/~gioc/Speech12_26_91.htm
http://cc.shu.edu.tw/~distance/dist/classinfo/oldclass/8602cs01/c8602t01cst02
.htm
5、阮志孝:《新聞的基本定義與專業定義》。
http://www.people.com.cn/BIG5/14677/22100/36631/36632/2714365.html
6、福山雅治、松島菜菜子:《美女或野獸》,日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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